
竹地板突然遭遇侵权指责,再次引发国内家居行业知识产权危机。胡雪柏 摄
针对美国某些企业指责中国竹地板产品“侵权”一事,4月5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竹材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内23家竹地板企业在各大网站发表中英文声明,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散发该种函件的不正当威胁行为”。这份声明使“知识产权”一词再次成为家居行业的热门词汇,同时也促使人们开始思考我国家居业的现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家居业急需“补漏”:一是补家居行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二是补家居企业的规模。
竹地板企业无力解决纠纷
近期,美国一家名为Teleren的贸易公司向中国公司生产并出口至国外网络的竹地板产品的经销商散发函件,指控上述竹地板产品侵犯美国第5543197号专利权及在其他国家的同族专利权。对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竹材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内23家竹地板企业4月5日在各大网站发表中英文声明,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散发该种函件的不正当威胁行为”。
据了解,这份联合声明并没有直接发往美国企业,对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竹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蒋身学解释:“直接向美国企业发表声明就意味着要打官司,对目前的国内企业来说,还难以承担国际官司所需要的巨大费用。”这样的回答听起来颇有些无奈。
作为被美方指为侵权企业之一的腾龙竹业集团,其董事长曾樟清在谈到“官司”问题时说:“这肯定需要国家来解决,企业无法解决!”作为23家签名企业之一,上海升达竹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彬也表示了他的担忧:“打官司不是小事,何况是国际官司,那肯定是要花不少钱的!”
频陷知识产权纠纷
对于中国的家居产业而言,竹地板企业所遭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早已在木地板企业身上“预演”了一番,而且身陷专利官司的木地板企业损失惨重。
2005年7月,美国Unilin Beheer、荷兰Unilin、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状告中国18家地板企业地板锁扣专利侵权,要求ITC展开调查,并对每家企业出口的地板按每平方米征收1美元的专利费。2007年1月16日,ITC做出最终裁决,判定中国企业败诉,这就是业内所称的337调查。
337调查到底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多大的损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会长张森林告诉记者:“按照Unilin公司提出的要求和我国年出口美国地板2亿平方米计算,相当于每年要增加2亿美元的成本。尽管最终结果是一次性支付10万至12万美元的市场准入费,然后每销售1平方米另付0.65美元的专利费,但对中国企业来说,仍然难以承受。”
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337调查使中国地板界开始重视知识产权。张森林告诉记者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