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的一套二手房,已住了近十年,如今却面临着被别人恶意抵押贷款、法院即将查封的苦恼。
钱女士在1999年通过朋友介绍买了一套锡沪路边的二手房,当时因为原房主未办房产证,只告知是产权房,出示了一张购房的票据,朋友介绍说此人是很大的老板,挺有钱的,所以她没多想,以7万元买下,双方约定先付6万元,等第二年房产证过户后再付余下的1万元。房子买下后,钱女士装修一番,当年搬了进去。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钱女士多次催促原房主去办理房产过户,原房主却一直以很忙为由推托。大约2003年前后,原房主办好了房产证,可又告诉钱女士要过5年才能办理过户。最近,法院和银行的人上门,说原房主在去年把该房产进行了抵押贷款,现在由于还不出款,法院要对房子进行查封。钱女士得知这件事后急得不得了,去找原房主,那人却一直躲着。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钱女士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原房主协商,让其归还银行贷款,并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协商不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虽然钱女士买下了房子,并居住多年,但由于钱女士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即使打官司也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主张债权。
恒佳达律师事务所邹小新律师认为,如果该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那钱女士就没有办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要求出卖人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市房管局产监处人士提醒,现在的二手房交易十分频繁,各种各样的情况都可能出现,购房者要警惕购房风险。为以防万一,买卖双方可以一起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产预告登记,以使出卖人无法再处置该房产。 (戴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