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开始,江阴就投入巨资为市民建造第二期的经济适用房,从昨日起开始登记并适当放宽了条件。
从2006年起,江阴建设首批13.6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为全市1330户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第二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位于大桥路与皮弄路交界处,总建筑面积近11万平方米,有近200套廉租房和1000套经济适用房,将在2008年交付使用。15日起江阴的市民可以提出申请。昨天看到江阴有关文件规定,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07年7月1日前户口已迁入上述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现住房建筑面积(含应该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低于人均2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0%;已婚(含离异带孩子一方)或女满28周岁、男满30周岁单亲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无房户、烈属、劳模家庭和未参加过房改优惠售房的家庭可优先购房。(宋超)